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2023年财政一体化工作的最新要求,为适应新形势下的业务变化,我处对原有报账岗位的格局进行了重新规划,现将最新的报账岗位设置及要求公布如下:
一、报账时间
1、全校教学经费、行政经费、学生经费、实验室维持费、科研经费、政府采购业务、创收经费、维修改造经费、绿化经费、基建经费、工会业务、党费业务的报账时间:每月1日——每月倒数第四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16:30之后为会计复核岗复核当日凭证的时间,不再接受当天新的报账业务。
2、全校人员经费(包括从上述所有经费中支出的人员薪酬,例如劳务费、加班费、科研津贴等)报账时间:每月12日——每月22日。
另外,每月的最后三个工作日为财务处与财政及银行对账的时间,每周三下午为业务讨论和学习时间,此时间段内不报账。
二、报账地点
财务处报账大厅。
三、报账安排
1、大厅3、6、7、9-13号、16号窗口为事业账报账窗口,业务对口部门不区分行政经费与科研经费。
3号窗口联系后勤管理处。
6号窗口联系(排名不分先后)体育学院、理学院、党政办(院办、档案馆、车队)、宣传部。
7号窗口联系(排名不分先后)离退休管理处、护理学院、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
9号窗口联系(排名不分先后)审计处、招就处、教育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处、纪委、学报、统战部、校友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基建处、保卫处(及十里派出所)、产学研办(含创新创业学院)、浔东管委会、医学部、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庐山文化研究中心、江西长江经济带研究院、沿江产业开发研究中心、柬埔寨研究中心、江西省材料表面再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鄱阳湖研究中心、校工会、各工会分会活动及福利报销、党校党费收支。
10号窗口联系(排名不分先后)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学院、药生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学院、教务处。
11号窗口联系(排名不分先后)化学化工学院(星火有机硅产业研究中心)、资源环境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经济学院、江西油茶研究中心。
13号窗口联系(排名不分先后)计算机与大数据科学学院、建工学院、旅游学院、文传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江西省系统生物医学重点实验室、江西省固定微结构重点实验室、中华医学基金会CMB。
16号窗口联系(排名不分先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艺术学院(艺术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含招标办)、发规处、资管处、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物管中心)、团委、教育资源整合建设项目指挥部、校园修编项目指挥部。
报账老师优先选择对应自己部门的业务联系窗口,如遇高峰期窗口排队人数较多,可以前往其他空余的窗口。
2、大厅13号窗口在每月12号-22号工作日期间专门接收全校人员经费业务的报账,需要报销劳务费等人员经费的老师请在每月12号以后前往13号窗口报销。
3、本次工作安排为财务处在统计了前半年的业务量后,根据目前的人手情况,进行的阶段性调整。自即日起,财务处将根据一段时间内报销时各窗口的业务压力情况,秉着科学性、合理性的原则,酌情调整报账窗口,并及时公示。
该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
九江学院财务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