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是财务收支的凭据,票据管理工作水平能反映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财务处重视收支行为中的票据管理,组织审核报销岗的同志学习票据相关制度和文件,规范支出票据的审核,分类对非税票据、结算往来票据、税收票据明确适用范围,定期检查、稽核,夯实核算管理的基础。近日中国会计报采访了全国高端会计人才、九江学院财务处处长耿广猛。了解财政部近期修订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贯彻实施情况。
耿处长认为,2020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财政部令第104号),全面实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作为财政票据的一种,其使用管理要求应当与财政部令第104号统一起来,因而需要随之进行修订完善。“《办法》对财政部令第104号涉及内容进行延伸和补充,使得票据改革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也与时俱进地对与2010年财政部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充实和调整,更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耿处长表示,这次《办法》的修订,可以优化财务工作流程,降低工作成本,还有助于建立更加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环境。”结合学校票据管理工作的做法,耿处长进一步介绍道,对于高校而言,这意味着需要进一步加强内部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新系统的适应能力并掌握电子票据处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在询问到对执行新《办法》可能面临的挑战时,耿处长认为,虽然改革初期可能会遇到一些适应和技术问题,但长远来看,这是必经之路。为了此次过渡,九江学院已经提前做了准备工作,比如更新相关软件系统,培训财务人员,优化内部流程等,以确保新《办法》能够顺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