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印发<关于对元旦春节期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培训及检查评比达标活动等经费支出开展财务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九财监〔2014〕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领导研究,现就我校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检查范围
检查资金涵盖学校预算安排资金、专项资金、课题经费、自有资金等所有公务资金。由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后勤集团、附属医院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自查自纠。
二、检查内容
(一)公款送礼。重点治理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问题。
(二)公款吃喝。重点治理以下违规违纪行为:干部、职工接受可能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上级部门、单位接受下级部门、单位的宴请;各级部门、单位之间互相宴请;违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陪餐人数安排工作餐,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其他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
(三)奢侈浪费。重点治理年底突击花钱;违反规定举办各类节庆和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含节会、庆典、表彰会、娱乐性晚会、联谊联欢会等);组织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开展重复性考察,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组织迎送活动和安排陪同、住宿和车辆,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安排专场文艺演出,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其他违反接待经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2月16日至2月25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达到100%,并按照规定报告本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自查自纠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各类经费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于2月25日前按要求填好《自查自纠统计表》并形成书面材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九江学院监察审计室,即使自查无问题,必须零申报。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财【2012】7号文件规定,教科研经费属于公务经费。各类科研课题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负责人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由所属学院另行向监察审计室、财务处反映。
(二)重点检查阶段(2014年2月26日至3月10日)。
学校监察审计室和财务处要根据各单位元旦春节期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维修、会议培训、节庆及检查评比达标活动等经费支出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使用公款、年底突击花钱等行为。同时,结合群众举报情况,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检查,并做好配合市财政局和审计局的联合检查工作。依法处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重点检查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部门领导要带头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同时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采取有效管用的办法,坚决杜绝各种铺张浪费现象。
(二)明确政策界限。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区分公款吃喝等奢侈浪费行为与正常公务活动的政策界限,在坚决整治奢侈浪费行为的同时,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单位、各部门及各项经费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完善经费管理,规范公务经费,把规定落到实处。
监察审计室 财务处
2014年2月16日
附件: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情况自查自纠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