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任:张玲 联系电话:0792-8311072
资金结算中心负责学校事业、企业的资金筹集、收付与调配管理。包括各类账户管理、印鉴支票管理、资金的收付以及财政集中支付资金的支付等工作,确保各类资金的安全,合法合规统筹调配管理各类资金,提高利息收益。具体职责如下:
一.加强与各银行及监管机构的联系,搜集、整理、分析国家关于银行收付管理、存贷款利率等方面最新政策、法规、要求、动向等,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二.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学校管理要求,修订、完善本科室的工作职责、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工作制度等。
三.学校事业、企业资金账户(包括财政、银行、商户平台等)的开户、销户、变更等。
四.学校事业、企业各类资金的收付。
1. 银行资金的收付。
2. 按计划科要求进行财政集中支付资金的分类支付,专款专用。
五.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为事业、企业筹集所需资金,包括内部调剂、政府债、贷款等。
六.资金安全管理。
1. 各类资金的支付实行分级审核。
2. 对银行印鉴、网上银行U盾、支票、存单、保函、各种有价证券、银行合同协议、开户许可证、银行票据等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3. POS机、二维码等收付工具的管理。
4. 建立健全会计科目,及时收集、整理会计原始凭证,进行会计业务处理。
5. 每月按时进行银行等各类资金的对账和内部对账工作,确保账实相符,编制并报送《资金结算明细表》。
6. 对现金、存单等进行定期盘点检查。
七.统筹调配各类资金,提高利息收益。
1. 关注财政集中支付系统“资金计划”(直接和授权)余额的变化情况,主动提醒计划科及时拨付“资金计划”,并建议直接和授权资金的申报额度。
2. 关注各银行账户余额的变化情况,防止资金的分散沉淀,及时集中调配,合理安排资金的存款方式,提高利息收益。
八.编制并报送相关数据资料。
1. 各类债务(政府债等)的还本付息支付、管理和报表的填报。
2. 负责学校管理需要的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内部报表的填报(如教育资源整合项目等)。
九.负责校银合作项目的协调、材料收集整理及交接、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相关单位、科室对账。
十.其它事务性工作。
1. 对各类票据进行整理并分类,审核无误后加盖印章按票联分发至各科室。
2. 关注重要资金支付业务到帐情况(如;职工个人薪酬发放、重要项目支付、紧急业务等),联系银行确保及时到位。
3. 关注各类支付资金的退回情况,查找退回原因并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
4. 办理资信证明、保函、银行资金证明等。
5. 协助办理职工公务卡及新生借记卡。
6. 协调各银行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包括“九江学院教工银行服务微信群”和“九江学院学生银行服务微信群”服务平台。
7. 对全校ATM机进行巡查,联系银行进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十一.档案归案
包括财务凭证、银行对账单、账簿、报表、合同协议、账户档案等。
十二.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资金结算中心工作总体要求
1. 资金结算中心除现金收付、存款外的所有资金(包括银行资金、财政资金、其它各类资金)金额和存在方式的变动(包括取现、支付业务、资金内部调拨、定活期存取等),均按权限统一实行三级审核:科长一级审核0-10万(含10万),分管处领导二级审核10万-50万(含50万),处长三级审核50万以上。
2. 接收相关科室开具的票据时,需审核票据要素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如填制日期、制单人、收付款单位名称、账号、大小写金额的一致性、领导审批等;
3. 各项业务办理完成后,均需签字或加盖相应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