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九江学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九江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九江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九江学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九江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历史可上溯至1901年美国基督教卫理公会创办的但福德医院护士学校,现办学体制为“省市共建、以市为主”。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坚持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九江,面向江西,辐射全国,为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江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培养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九江学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3250人,实有人数3535人,其中:在职人数2354人、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632人、单位聘用(临时)人员406人、遗属长赡人员137人。在校学生31967人,其中本科生25805人、普通专科生6162人。
第二部分九江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九江学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30,008.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7,245.9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5%;事业收入27,275.0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1%;其他收入4,280.00万元,较上年增加58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上年结转1,032.1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79%。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较上年减少29657.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九江学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30,008.96万元。较上年减少29657.8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9,888.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4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4,487.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7,969.87万元,资本性支出4,032.12万元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99.46万元。项目支出50,12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55%,包括九江学院校区资源整合建设项目50000万元,交响乐团日常经费20万元,九江青年歌舞团专项1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九江学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7,245.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较上年增加10510.3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高等教育47245.98万元,教育资源整合专项500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5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0万元,属于九江学院教育资源整合建设项目资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因为事业单位,所以没有机关运行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798.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98.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8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八)九江学院一级项目中各二级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九江学院2021年一级项目2个,分别是校区资源整合项目、教育事业发展专项,二级项目3个,分别是校区资源整合项目、九江交响乐团、九江青年歌舞团,总金额50120万元。其中,校区资源整合项目50000万元,九江交响乐团20万元,九江青年歌舞团100万元。二级项目具体情况见附件二。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九江学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49.2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35.8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97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6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38.88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九江学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上缴上级支出:指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六)结转下年:指学校以前或当年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或其他原因当年尚未完成、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