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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平台运用的通知
2016-07-19 10:53  

近日得到九办字【2016】34号,文件要求,九江市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开展全市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工作。主要是运用“科技+制度”的手段,重点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网络监管。监管工作6月份在部分局试点,7月份在全市行政和事业单位推广。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监管范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非参公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2.监管内容:建立监管平台,先对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含购置、维修、装饰、加油、保险等)进行监控,适时将公务用品采购纳入监管。

3.报销要求:对三公经费支出能转账的转账,不能转账的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200元以上进行刷卡消费。报销时要在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平台上扫描、录入正式发票、资金支付凭证和有关必要附件(如公务接待清单、公函、菜单等),待财政国库支付局审核后,才能报销。

(1)更新认识,“三公”报销需要经财政审核后才能报销成功。

(2)进一步推行转账和公务卡结算,不支付现金,让消费留痕迹。

(3)报销公务接待费应附上更齐全的资料:包括接待清单(含事由、接待人员姓名、单位、人次等)、公函、菜单;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表,正规票据;公车购置、加油、保险、单笔在500元以上的维修装饰。这些需要在监管平台扫描、录入正式发票、支付凭证,财政审核后才能报销。

                                             财务处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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