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登录我校财务系统,在首页点击“新版财务查询”进入查询界面
第二步 点击左侧栏目中的“财务到款查询”。进入到款查询界面:
为快捷、准确搜索到款情况,请在“到款查询”界面输入如下信息:
(1)到款起始年份——选定筛选数据起始年份;到款起始月份——选定筛选数据起始月份;
(2)到款结束年份——选定筛选数据结束年份;到款起始月份——选定筛选数据结束月份;
如查询到款时间大致在2020年9月-2020年10月期间,起始年份、月份填录如下:
提示:查询数据的起始、结束时段设置越短,数据的搜索准确性越高;查询时段不宜跨年度,“到款起始年份”与“到款结束年份”应设置为同一年;“到款起始月份”和“到款结束月份”的月份跨度不宜过大,如若连续设置查询时段跨度达12个月,数据的筛选结果过多,反而不利于查对,可能出现查询结果报错。
(3)在“汇入单位包含任意字词”录入如下关键字词:汇入款项单位名称、涉及的具体事项等;
(4)“支出金额范围”填入到款的具体金额。
上述条件录入后,点击左上角“按条件查询”,以查询到款情况。
范例A:查询2020年9月至10月期间,到款金额在5000元至6000元之间,填录相关查询条件后,点击“按条件查询”:
查询结果如下:
找到属于自己的款项,点击查询结果右侧的“打印”,即可预览“到款凭证”。或回到上一步,进一步添加条件,缩小查询范围。
按“预览并打印”,即可打印“到款凭证”。
第三步 经办人在到款凭证上签批后,前往对口会计处办理业务。
《财务到款证明》为业务经办人由财务系统中打印,经签章确认后提交财务处会计供内部会计记账的凭据。
交给经办会计时,经办人必须在证明上本人签署“本人申领此款(签名),作为XXX用途使用”后再携带对方的转账记录复印件来财务处对口会计处办理业务。用途为个人课题经费的,由经费负责人个人签字即可;如为二级学院/部门收入的,除经办人签字之外,还需二级学院/部门盖章确认。
如果为一人集中确认多笔到款的,经办人可自拟到账证明并按上述规范签批,并将系统中打印的多张《财务到款证明》作为附件附后。
二级学院/部门存在多来源、多笔且使用同一标准重复收费业务的(如继续教育学院各教学点转来费用),可由牵头学院/部门统一拟定收费说明文件,经部门领导、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由经办会计,之后则由经办会计直接确认相关收入。
为简化流程,以下收款事项,经办会计可直接进行判断并记账。
①银行收款回单上明确标明“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款项;
②银行账户利息、债务利息相关;
③银行退回款;
④学生涉及学费等的退费单据
九江学院财务处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