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账时间
1、全校教学经费、行政经费、学生经费、实验室维持费、科研经费、政府采购业务、创收经费、维修改造经费、绿化经费、基建经费、工会业务、党费业务(以下称“常规报账”)的报账时间:每月1日——每月倒数第四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16:30之后为会计复核岗复核当日凭证的时间,不再接受当天新的报账业务。
2、全校人员经费(包括从上述所有经费中支出的人员薪酬,例如劳务费、加班费、科研津贴等,以下称“人员经费报账”)报账时间:每月9日——每月22日(10月推迟两个工作日开启)。
另外,每月的最后三个工作日为财务处与财政及银行对账的时间,每周三下午为业务讨论和学习时间,此时间段内为固定不报账时段。其他情况临时不能开放报账的,会临时通知。寒暑假期间采取值班制,仅在每周二、四上午9:00-11:00受理紧急事项的借款事由,不受理报账。
二、窗口安排
1、事业常规报账(联系电话:8311069)
大厅4、6、7、9-12号、16号窗口为事业常规报账窗口,报销范围包括行政经费与科研经费中不含人员经费的部分。
4号窗口联系产学研办(含创新创业学院)。
6号窗口联系(排名不分先后)体育学院、理学院、法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中华医学基金会CMB、宣传部。学校到账增值税发票开具。
7号窗口联系(排名不分先后)建工学院、旅游学院、文传学院、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江西省系统生物医学重点实验室 、江西省固定微结构重点实验室 、离退休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含水电中心)。
9号窗口联系(排名不分先后)审计处、招就处、教育学院、实验中心、科研处、纪委、学报、统战部、校友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基建处、保卫处(及十里派出所)、浔东管委会、医学部、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庐山文化研究中心、江西长江经济带研究院、沿江产业开发研究中心、柬埔寨研究中心、江西省材料表面再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鄱阳湖研究中心、校工会、各工会分会活动及福利报销、党校党费收支。
10号窗口联系(排名不分先后)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学院、药生学院、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学院、教务处。
11号窗口联系(排名不分先后)化学化工学院(星火有机硅产业研究中心)、资源环境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经济学院、江西油茶研究中心。学校到账增值税发票开具。
12号窗口联系(排名不分先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组织部、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物管中心)、团委、财务处、发规处、人事处、党政办(院办、档案馆、车队)。
16号窗口联系(排名不分先后)计算机与大数据科学学院、艺术学院(艺术教育中心)、资管处、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教育资源整合建设项目指挥部、校园修编项目指挥部。
报账老师优先选择对应自己部门的业务联系窗口,如遇高峰期窗口排队人数较多,可以前往相邻空余的窗口。
2、事业人员经费报账(联系电话:8337186)
大厅13号窗口在每月9号-22号工作日期间(10月推迟两个工作日开启)专门接收全校人员经费业务的报账,需要报销劳务费等人员经费的老师请在每月9号以后的工作日内前往13号窗口报销。
3、校办企业及独立核算单位报账(联系电话:8311070)
2号窗口联系华盾公司(商住楼)业务。
3号窗口联系九江学院后勤劳动服务公司、江西竞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号窗口联系九江学院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饮食部。
6号窗口联系九江市濂溪宾馆、校医院、一卡通
7号窗口九江学院印刷厂、华盾公司(塑钢)业务、后勤处。
10号窗口联系华盾公司(山居水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