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规范经济合同签订行为,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做好学校当前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新发布的《九江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九院字【2018】119号)文件精神。财务处和监审室决定在校范围内对所有经济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范围包括:所有以学校名义和部门名义签订的正在执行的经济合同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但尚未续签的合同。主要包括:支出类履行期限尚未届满、处于执行阶段的合同。收入类合同要求清理2015年1月-2018年6月期间处于执行状态的合同。要求 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经济实体对本部门经办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清查、梳理,填写《九江学院经济合同清理自查表》于10月21日前,将《九江学院经济合同清理自查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随同未盖九江学院经济合同专用章的所有合同复印件交到财务处管理科。合同零申报的单位同样需要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财务处将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清理、核对,并将清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并同时报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