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按照财政部、审计署关于从今年8月起在全国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九江市“小金库”治理常态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九江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九治金[2014]1号),现将该方案及九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九财监[2014]5号)一并转发给你们。
请各学院、各部门在8月14日上午12:00之前将本学院(或部门)“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严肃财经纪律和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及“不设立小金库承诺书”经本学院(或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部门章后(即使自查没有所列问题也需零申报)报学校财务处,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表:1、部门“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2012)
2、部门“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2013年至今)
3、部门严肃财经纪律和治理“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4、不设立“小金库”承诺书
5、关于印发《九江市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九治金[2014]1号)
6、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九财监[2014]5号)
九江学院监察审计室 财务处
2014年8月12日